2025年7月30日,一起因美容院“特价文眉”引发的强迫交易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事美容院店长高某洁因组织店员通过故意文丑眉、制造容貌焦虑等手段,迫使顾客升级高价服务,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一判决不仅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更向美容行业敲响依法经营的警钟。
低价引流设陷阱:360元特价文眉背后的“套路”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涉事美容院(全国连锁品牌分店)通过线上平台发布“360元特价文眉”广告,吸引大量顾客到店。然而,当顾客满怀期待接受服务时,店员却以“特价服务效果差”为由,故意将眉毛文丑、文一半,甚至制造唇部瑕疵,并暗示“不升级服务就无法见人”。多名受害者描述,文眉过程中,店员会突然中断操作,围住顾客推销高价套餐(如1680元文眉套餐),利用其“不敢出门”的心理压力强迫交易。
法院审理查明,该美容院在总店授意下形成标准化“套路”:低价引流→技术破坏→心理胁迫→强制升单。仅涉事分店在14个月内就强迫97名顾客消费,涉案金额超17万元。店长高某洁直接组织29人参与强迫交易,涉案金额51051元,违法所得1531.53元。
法律定性:心理胁迫亦构成犯罪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店员未使用暴力,仅通过“文丑眉”制造心理压力,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明确指出,根据《刑法》第226条,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即构成犯罪。本案中,店员通过破坏顾客容貌、利用其社交恐惧心理实施胁迫,符合“威胁手段”的认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在量刑时对涉案人员角色进行精准区分。店长高某洁作为组织者被认定为主犯,而顾问朱某娟因仅执行店长指令、未参与分成,被认定为从犯,刑期由三年减至二年(缓刑三年)。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对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责任的差异化认定。
行业警示:美容经济不能沦为“恐惧经济”
此案暴露出美容行业长期存在的三大乱象:一是以超低价吸引顾客,实则通过隐形消费牟利;二是利用封闭空间和信息不对称实施心理胁迫;三是加盟模式下总部策划、分店背锅,监管责任模糊。
专家建议,消费者应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特价项目”,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并要求书面确认服务内容。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对连锁品牌的总店追责,推动术前书面确认项目价格及效果标准,避免口头承诺。同时,行业协会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商家实施联合惩戒。
“每一分钱都应买得明明白白。”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司法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套路消费”,督促企业回归技术诚信本质。对于消费者而言,遭遇强迫交易时应立即终止服务、录音取证,并拨打12315或110维权。法律已证明:妥协只会助长犯罪,而维权终将获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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