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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偷电租户帮三楼交电费9年 报警后终获万元赔偿

近日,一起持续9年电费纠纷在江苏南京警方介入下得以解决。租户王先生发现,自己居住的二楼商铺电费账单中,竟长期包含三楼空置房屋的用电量,累计多缴电费超万元。经调查,系房东李某通过私改电表线路偷电所致。目前,李某已退还王先生10200元电费,并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蹊跷账单:空置三楼“用电”9年

2015年3月,王先生承租了南京市秦淮区某商业综合体二楼的商铺,用于经营文印店。合同约定,电费按供电局抄表度数结算,由租户自行缴纳。起初,王先生并未留意电费细节,直至2023年底整理账目时发现异常:“从2015年到现在,每月电费都比周边同面积商铺高200元左右,尤其是夏天空调季,差距能到500元。”

更蹊跷的是,王先生从物业处得知,三楼自2014年房东李某自用结束后,始终处于空置状态,仅在2020年短暂出租过3个月。“空房子怎么会用电?”带着疑问,王先生联系了国家电网南京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后发现,三楼电表与二楼线路被非法并联,二楼用电量中实际包含了三楼的待机耗电(如电表自身功耗)及可能的偷电量。

技术取证:私改线路暴露偷电行为

2024年1月,王先生向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报案。民警联合供电公司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在二楼配电箱内,发现一根本应接入三楼电表的红色火线被剪断,改接至二楼电表出线端;同时,三楼电表进线端被缠绕绝缘胶布,造成“假性断电”假象。经测算,这种改接方式导致二楼电表多计三楼用电量约15%。

“这是典型的通过改变电表接线方式偷电。”供电公司反窃电专班负责人解释,“偷电者利用空置房屋无人察觉的特点,将额外电量转嫁到租户账单上。”面对铁证,房东李某承认,2014年三楼自用结束后,为“节省公共区域电费”,私自改动线路,并因担心被发现,始终未将三楼出租。

法律追责:退赔电费并受行政处罚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及《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盗窃电能的,供电企业有权追缴电费,并处应缴电费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因李某偷电量未达刑事立案标准,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民警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退还王先生2015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多缴的电费共计10200元(按每月多缴113元计算),并书面承诺修复电表线路。2024年3月15日,王先生在派出所收到了全额退款,“9年的纠纷终于解决了,以后交电费能明明白白。”

社会警示:租户需定期核查用电数据

这起案件暴露出部分房东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租户权益的问题。法律人士提醒,租户在签约前应核查电表初始读数,定期通过“网上国网”APP等渠道对比用电量,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供电部门检测;若遭遇偷电,应保留电费账单、检测报告等证据,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或报警维权。

南京市住建局租赁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将联合供电、公安部门开展出租屋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严查私改电路、偷电转嫁等违法行为,同时推动建立租赁合同备案与用电账户绑定机制,从源头保障租户权益。

截至发稿前,涉事房屋的电表线路已修复,三楼独立电表重新启用。这起持续9年的电费纠纷,不仅为租户维权提供了范例,更敲响了规范租赁市场用电管理的警钟——在法治社会,任何试图通过“隐形手段”转嫁成本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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