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精准回应了这一问题,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并且详细列举了不得出现的情形,诸如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或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的行为,以及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同一页面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等情况。这一规定为整治弹窗广告乱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给广告行业戴上了 “紧箍咒”。
对于互联网广告行业而言,新规的施行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那些依赖弹窗广告强推、缺乏优质内容和精准投放策略的广告模式将难以为继,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需要摒弃以往简单粗暴的广告投放方式,加大在广告创意、内容质量以及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方面的投入,从而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这也促使广告行业加速创新,探索更符合用户需求和体验的广告形式,例如原生广告、互动式广告等,在不影响用户体验的前提下,实现广告信息的有效传播。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该规定意义重大。它赋予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观看广告的权利,避免了不必要的干扰,让用户能够更加专注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享受更高效、更舒适的上网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互联网环境的信任,提升用户对互联网平台和广告的接受度。
在新规施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将加强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通过日常监测、专项整治等多种手段,确保互联网广告从业者严格遵守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互联网平台也需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加强对平台内广告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清理违规弹窗广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互联网广告秩序。
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关于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义务的规定,是对互联网广告行业的一次重要规范,对于提升用户体验、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以及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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