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知道醉驾违法,但那时脑子里只有‘救命’两个字。” 李明在交警队的询问室里反复念叨这句话。监控录像显示,他驾车时全程开启双闪,在空旷的马路上保持着低于 40 公里的时速,经过三个路口时都主动停车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缓慢通过。医院的急诊记录显示,妻子送达时宫口已开 6 指,胎儿心率异常,若再晚 20 分钟可能出现宫内窘迫。
这场看似情节特殊的违法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关于 “紧急避险” 的激烈讨论。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刑法中 “紧急避险” 需满足 “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的条件,而醉驾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很难构成法定免责事由。但无数网友在新闻评论区分享着类似的紧急经历:“去年孩子高烧惊厥,我闯了三个红灯送医,后来拿着病历消了违章”“母亲心梗时,邻居无证驾驶送医,交警说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法槌与心跳的共振,在现实中常有不同的回响。2019 年江苏某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男子醉驾送妻就医被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而 2021 年浙江的一起案例里,法院考虑到当事人未造成实际危害且确系紧急情况,最终免予刑事处罚。这些判例背后,是法律刚性与人性温度的艰难平衡。
当李明在病房外看着保温箱里的早产儿,手机收到了交警部门的通知:案件将提交检察院酌情处理。这个结局或许算不上完美,却在冰冷的法律条文外,留下了一丝关乎人情的余地。正如法学专家所言:“法律的终极目标是维护社会正义,而正义的内涵,永远包括对生命的尊重。”
这场雨夜的疾驰,最终成为一个关于法与情的注解 —— 在规则与人性的十字路口,我们既需要坚守法律的底线,也不该忘记,那些写在条文之外的,关于生命与温情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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