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怎么还算违法?”近日,广东深圳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某互联网公司员工王某入职时签署书面声明,主动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改由每月领取500元“社保补贴”。然而,王某离职后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庭最终支持王某诉求,裁定公司需补缴社保费用并赔偿2万元。这一结果让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困惑:缴纳社保究竟能否“自愿放弃”?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明确回应: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义务,任何“自愿放弃”声明均属无效。
典型案例:从“自愿放弃”到“违法追责”的司法逻辑
记者梳理发现,类似纠纷在全国多地频发。2023年,浙江杭州某物流公司因与20名员工签订《放弃社保承诺书》,被税务部门查处并责令补缴社保及滞纳金共计137万元;2024年初,江苏南京一家餐饮企业因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被列入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
“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刘芳解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且“不得通过协议免除缴费责任”。即使员工书面承诺放弃,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缴、罚款等法律责任。
政策背景:社保“强制性”背后的民生逻辑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6亿、13.6亿,覆盖超95%人口。这一庞大体系的运转,依赖于“法定强制”的参保机制。
“社保的本质是社会共济,个人放弃参保不仅损害自身权益,更会影响整个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以养老保险为例,若允许健康人群随意退出,将导致基金收支失衡,最终损害所有参保人利益。此外,社保还关联着工伤赔偿、失业救济、购房落户等数十项民生权益,“放弃社保等于主动切断社会安全网”。
企业“避责”与劳动者“短视”的双重困境
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但部分企业仍试图通过“协议放弃”“现金补贴”等方式规避社保缴费。某招聘平台调查显示,2023年有12%的求职者遇到过用人单位提出“不缴社保多给工资”的情况,其中近三成劳动者为“多拿现金”选择妥协。
“这种‘双输’局面必须遏制。”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强调,对企业而言,逃避社保缴费将面临补缴、罚款、信用降级等处罚;对劳动者来说,短期收益可能换来长期风险——如未缴医保导致大病无法报销、未缴工伤险发生事故后索赔无门等。
专家建议:强化监管与权益教育并重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郑秉文建议,一方面需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利用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精准查处违规企业;另一方面要完善劳动者权益教育,例如将社保知识纳入职业培训课程,在求职平台设置“企业社保合规查询”功能等。
“社保不是‘生意’,而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刘芳提醒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放弃社保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法律将坚决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从“自愿放弃”到“强制参保”,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重申,更是对“社会公平”的坚守——因为社保的每一分钱,都承载着对“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承诺,容不得任何形式的“打折”与“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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