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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女子好心扶倒地老人却遭诬陷,善意蒙尘引公愤

2025年8月12日,甘肃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心寒事件:一名年轻女子出于善意扶起倒地老人,却反被老人儿子及邻居诬陷为“肇事者”,现场监控视频还原真相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对道德与法治的深刻反思。

善意之举,反陷“罗生门”

当日下午3时许,28岁的市民林晓雨在回家途中,发现一位七旬老人蜷缩在小区单元楼门口,头部有轻微擦伤,电动代步车侧翻在地。她立即停车上前询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过程中,林晓雨用纸巾为老人擦拭伤口,并从车内取出遮阳伞为其挡雨。然而,当老人的儿子张某和邻居李某赶到现场后,情况急转直下。

“就是你撞的我爸!”张某未等询问情况,便指着林晓雨的鼻子怒吼。邻居李某也在一旁附和:“我亲眼看到她从车上下来,肯定是她撞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指责,林晓雨百口莫辩,只能反复解释自己是路过帮忙。但张某情绪激动,不仅扣留了她的电动车钥匙,还扬言要“让她赔得倾家荡产”。

监控还原真相,诬陷者哑口无言

争执引来数十名居民围观,有人提议查看小区监控。物业调取的录像显示:老人因操作代步车不当,在转弯时失控侧翻,整个人摔出两米远;而林晓雨的电动车始终停在五米外的路边,她下车后径直走向老人,全程未与车辆接触。铁证面前,张某和李某仍试图狡辩,称“监控可能有死角”,但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最终灰溜溜地离开现场。

“我扶老人的时候,手都在抖。”林晓雨接受采访时哽咽道,“不是怕被讹,是怕自己的善意被践踏。”她表示,尽管遭遇委屈,但今后仍会选择帮助他人,“只是可能会先拍照取证”。

法律介入,诬陷者或担责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张某、李某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公开诬陷他人,若林晓雨以“名誉权受损”起诉,二人可能面临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法律后果。

社会反思:莫让善意“寒心”

这起事件再次刺痛公众神经。近年来,“扶老人被讹”的案例虽逐渐减少,但每一起都像一记重锤,敲打着社会信任的基石。市民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感慨:“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而更多网友呼吁:“应完善法律对诬陷者的惩戒机制,让好人敢于伸手,让善意不再孤单。”

目前,林晓雨已收到当地公益组织颁发的“正义奖”,但她更希望的是:“能有一个机制,让做好事的人不用自证清白。”这或许,才是对善意最好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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